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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與「不告而拿」的孩子的媽媽對話,
她說,她對孩子喜歡以講理的方式,告訴他事情的道理,與做了之後會有的後果,以此方式教育孩子。

例如:今天你偷偷的拿了家裡的東西,家裡的長輩可以原諒你,可是以後你出社會呢?可能就要被送警察局了~
不管東西是誰的,不是自己的就不可以拿,不可以再這樣喔!
等等~

這使我聯想到,去年在我的班級,
我也喜歡使用這種看似人本的,尊重的,明理的方式去與孩子溝通。

當時我最常對學生講的一句話是:

「老師知道你是懂事的孩子,所以跟你用講的,希望你知道,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,會帶來不好的後果,會讓別人對你有不好的評價...」
或是「你這樣跟同學玩,要是他摔下來怎麼辦?沒人賠得起。意外就是發生在意料之外,你要小心防範!不要再做危險動作!」
之類的所謂"道理"

然後補上一句:「希望你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!」

可是孩子往往都不如自己預期的,聽懂了就不再犯!
不當行為還是一再出現,危險動作還是一做再做,
然後,大人們可能會一再的發現孩子又犯錯,接著情緒被挑起,無奈地質問孩子們為什麼明知故犯?

然而這些往往都於事無補,
只會一再的考驗大人的耐性,甚至挫折大人對教育的信心。


記得有一回,我對著去年的這個孩子苦口婆心的說著:「老師是把你當大人看,認為你懂事,才跟你講這麼多道理,希望你不要做不當行為.....你為什麼都不能做到?」

孩子卻大聲的回嘴:


「我本來就是小孩子!!!」


當下的我,為他的無賴氣得不知如何再管教,
也對教育迷失了方向,
不知這"明理的"說理式管教,到底哪裡出問題,為何就是無法產生預期效果?



後來好一陣子持續與教育先進請教,多聽了幾個教育前輩們的做法與理念後,
我才了解到,不是孩子無賴,而是





孩子本來就不是大人,沒有大人的自律規範!






對於社會規範尚未形成自發性行為準則的孩子,
用說理的是沒有用的!

因為規範本來就不是用來"理解的",
而是日常生活中"下意識"就這麼做的行為準則。

譬如:睡前要刷牙,流汗要洗澡,尿尿要在馬桶上,走路要穿鞋等~~~
都不是用"勸說"來形成行為準則的,
不是說「尿尿不可以尿在床上,會弄濕床」
孩子就不會尿床。
而是在日常生活的累積中,因犯錯被要求/處罰,因表現好被獎勵,一點一滴內化,而形成規律的行為模式。


於是我恍然大悟!
孩子本來就是孩子,他說的沒有錯,他本來就是孩子,
不可能因為一兩句"明理的勸說"
就使他錯誤的行為模式立刻轉向正確!


不論多大的人都一樣,慣性行為要改變,是需要一段時間的調整的,
必須要以堅定的立場,
做對獎勵,做錯處罰,
而使他內化成下意識行為,
而這,
需要時間!
而且不可能一次就改變!


於是,我們應該給孩子犯錯的空間與調整的時間,
然而這並不代表給予孩子更大的包容!

相對的,
應該要以堅定的立場,明確的態度,清晰的目標,
有條有理的賞罰,
來給孩子強韌的行為雕塑!



然後,我們才能用更寬廣的心胸,包容孩子犯錯的各種可能,
並以最"有效"但未必最"立即"的方式,
給予孩子正確的行為準則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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